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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县“十四五”发展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09 11:33:32 阅读量:4567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十四五”发展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杨文彪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杜庆勇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就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县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2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书记杜庆勇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分析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并对县纪委监委工作高度重视,109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在机构调整、干部配备、重大案件查办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县纪委监委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突出政治监督。紧紧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意识形态、人防系统、医疗医保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件,处分6人。开展党员干部个人家庭文明报告表、诚信档案、成事档案的专项检查,安排各单位“回头看”,对3个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夯实“两个责任”。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内谈话制度,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对19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精准容错免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对4名干部进行了容错免责,对1名干部进行了澄清。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坚持疫情就是命令,迅速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组,加强对职能部门及农村社区防控、公职人员聚餐、餐饮场所管理、捐赠款物、复工复产复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3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份、提醒函16份,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18个涉“疫”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处理处分40人。持续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案件36件,处理处分6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11人。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建立专案专班、同步立案、案件会商机制,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5件,立案49人,处理处分68人,移送审查起诉7人。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办理财政部文化司原司长王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白沟新城周某某重特大贪污受贿案、沧州市东光县吕氏家族涉黑案等5件重特大案件。自办的白沟5.28专案,受到中央、省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并作为市级典型案件列入《剖析选编》。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县委、县政府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查处案件30起,处理处分45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完成派驻机构改革,设立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县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等十项制度,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乡镇纪委实现干部管理、阵地建设、机构设置、权力运行“四规范”。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贯彻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就指定管辖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规定,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强化“6+1”工作监督检查的规定(试行)》,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监督、群众和社会监督贯通协调。加大与政法部门协同作战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立案、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开展农村监督试点改革。针对农村监督薄弱环节,选取6个试点村,探索实施村纪检委员由乡镇纪委提名和城中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资源富集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两项工作,制定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四大类31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15次,动态管理村党支部书记廉政档案,发现问题线索3件,处分4人,改革成效初显。2020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市位列第二。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联乡(镇)、部门监督机制,实行下沉监督,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建立完善634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摸清干部“廉情”底数。开展专项监督。聚焦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6个重点领域及“土地、安全、环保”三条底线,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对“仁厚镇野牛村百亩洋楼闲置”“迷城绿色矿山”等媒体曝光问题,及时跟进介入,快速调查处置。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涉房、涉地、涉矿、涉砂、涉企问题专项清理,发现问题23个,处理处分21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为严重违法犯罪;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两年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1403人次,分别占比67.9%、25.9%、2.6%、3.6%,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纠治“四风”。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紧盯老问题新表现,严防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查处案件66件,处理处分121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查处问题47个,处理处分96人。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严惩为政不为、为政不廉、为政不公干部,持续整治执法中不敢碰硬、发展中不敢担责、稳定中不敢面对、改革中不敢推进等突出问题,通报典型案例14件。紧盯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桂某某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六)深化政治巡察和巡视整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省委八届、九届巡视我县交办2项问题的整改。深化政治巡察,创新开展“安全、环保、土地”三条底线和信访稳定工作专项巡察,对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针对性、精准性进一步增强。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重点、出重拳、强震慑、精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04件,处置问题线索1153件,立案426件,处分427人,其中科级干部56人。2020年,信访举报总量、立案件数、处理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3%、39.2%、25%。严肃查处了康某某、桂某某、田某某、代某某等典型案件,收缴和冻结违纪资金407.57万元,3人主动投案。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9份,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8起17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7起73人,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带头授课、每周一题、每月一考、专题测试制度,组织各类专题培训课程22期,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采取跟班学习、实战练兵、以案代训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充值储能”,48人次县纪检监察干部及31人次乡镇纪检干部分别到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跟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工作2019年、2020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分别位列第一、第二;1名同志在市纪委“四讲四比”演讲比赛决赛中取得第二名好成绩;3名同志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及时进行了奖励。优化调整干部队伍。新招录公务员6名,交流公务员6名,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3名,其中85后干部4名,内设机构室主任平均年龄由45.9岁下降到42.4岁,整体年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规则》《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进行集中整治。坚持刀刃向内,全县共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3人。

两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对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尚未形成整体合力;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善担当、不敢担当、口大气粗,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纪检监察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改革破冰、为发展护航、为稳定奠基,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成保定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品质之城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做到“三个聚焦”,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着力保障和推进“两个维护”落实落细。聚焦新思想抓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新风气抓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聚焦“两报告、两档案”抓监督。对重大事项报告、《家庭文明报告表》、诚信档案和成事档案真实情况开展监督,重点查看该请示的是否请示,该报告的是否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对不按要求报告、虚假报告的,一律按县委“四条规矩”处理,并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把“两报告、两档案”作为必查内容。

(二)开展“三个整治”,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农村干部超市“打白条”专项整治,将“微腐败”问题连根拔起。整治营商环境,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重点查处“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审批服务质量不高、项目资金管理不严,职能部门执法不公、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公职人员违规插手企业项目建设、从事营利活动,党员干部人为设阻、故意刁难、以访施压,干扰项目落地等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规违法参与行政审批、围标、串标等问题,坚决打掉“红顶中介”,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清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房、涉地、涉矿、涉砂、涉企问题,扭住典型、严肃处理、通报曝光。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高利借贷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追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不制止、不处理,或者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追责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纪律教育,严肃查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决不任其祸害百姓。

(三)强化“三个精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把握惩治重点。要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凡是反映工作层面或反映问题笼统、模糊不清的,一律谈话函询;凡是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一律从轻从宽处理;凡是主动配合审查调查的涉案人员,一律慎用少用留置措施;凡是匿名冒名假名举报的,一律降低调子、降低热度,稳妥处置,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精准做实“后半篇文章”。要深化标本兼治,做实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有针对性的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筑牢腐败蜕变的“防火墙”。

(四)发挥“三个作用”,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对11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5个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做到巡察全覆盖。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奖惩激励机制,巡察组通过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被调整或被严重问责的,优先重用发现重大问题及问题线索的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单位因审计、督查、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导致被问责,而相关巡察组未发现此问题的,对巡察组组长进行同等的处理,如果同时有两个组以上出现此类问题,问责巡察办主任。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探索县纪委同下一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县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深化联乡(镇)、部门监督,实行下沉监督,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动“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由乡镇纪委提名制度,城中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资源富集村党支部书记由县级纪委监委提级监督”两项改革工作全覆盖,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发挥问责震慑作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施精准问责,不仅问“草帽”,更要问“官帽”。结合年度目标承诺制和责任制、资金拨付机制、牵头抓总机制、擂台赛月点评制度、清单制度、公开监督机制及工作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等七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抓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同时,敢于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好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狠抓“三项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品格建设。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指导和压力传导,严格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加大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委机关内设机构室主任的轮岗交流力度,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良性格局。加强乡镇纪委“四个规范化”建设,结合乡镇换届选优配强空缺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抓实干部素质建设。持续深化“四讲四比”作风建设活动,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真正做到“一般干部要应知应会、室主任当业务骨干、班子成员做行家里手”。督促21名符合报考条件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底线意识,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引进各方面专业人才,坚持系统内上下贯通、机关派驻巡察一体调整、系统内外顺畅交流,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其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起点催人奋进、新征程激荡人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担当作为,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成保定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品质之城提供坚强保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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