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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唐县“三个突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9-08 15:52:04 阅读量:626

“谢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及时为我们送来了政策和信息,让企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近日,唐县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访时表示。

连日来,唐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措施落实情况,采取主动调研走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等举措,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三个突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突出谋篇布局,明确重点增强“操作力”。按照工作实际,县纪委监委将检查重点内容分成7个大项20个小项,明确53个责任单位并拉出清单,一项内容一项内容监督,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检查。同时,明确时间节点,将监督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即全面自查阶段,各检查组督促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掌握自查情况;重点抽查阶段,各检查组对所督导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情况表每周报送;督促整改阶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一至五监督检查室联合乡镇纪委检查各乡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监督检查室检查县直部门,分工明确,细致检查,督促责任落实。

突出督导检查,夯实责任增强“执行力”。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反馈平台,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多渠道收集民营企业对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座谈走访小组,开展与民营企业一对一座谈活动,深入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座谈企业负责人,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收集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快速处理。对问题轻微的,各监督检查组督促其立行立改;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和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和单位举一反三,提出治本、管用的制度措施;对于问题严重的及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

突出警示震慑,严肃查处增强“落实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拍摄并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持续转作风改作风,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问题多发频发、隐瞒不报、纠治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提醒和日常监督,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以身作则,争做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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