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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反馈工作完成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4:40 阅读量:173


 根据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向14个单位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4月9日至18日,8个巡察组分别向14个单位进行了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邓艳学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县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带有共性。有的党组织建设薄弱,学习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到位;有的把握职能定位不精准,结合实际、结合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有的单位重要岗位轮岗交流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勇争先进。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统筹研究,有效化解,保持稳定。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加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发现问题更坏。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和规定,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反馈要求,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系统思维,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被巡察单位要结合职责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结合起来,加强调研指导,促进解决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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