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15 15:32:17 阅读量:52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即日起,对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医保局、行政执法局、社区办、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古北岳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局1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2日。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巡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仅接收短信)、电子邮箱、微信号,并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唐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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